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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

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

时间:2023-12-31 作者:读后感范文网

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1000字。

怎么写好作品读后感呢?读作品,让我们的心态变得更加从容。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大家好读后感范文网小编今天要介绍一下“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的相关内容。

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 篇1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起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情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起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只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后,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后留下的只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只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己,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雪玉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 篇2

草房子这本书作者是曹文轩,主人公的名字叫做桑桑,我第一次被草房子这个故事感动的要流泪。

桑桑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桑上油麻地小学,六年级学生,因为桑桑出生的时候家里种了一颗桑树,而他爸爸就姓桑,所以他爸爸就给他起名桑桑,很好记的一个名字。

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裡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热爱土地,但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弃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己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最后,秦大奶奶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隻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麼让她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是什麼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因為秦大奶奶爱著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髮;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间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跡,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

人人都要懂的感恩,学会感恩,有时候只是一句安慰的话语,有时只要一份善意的鼓励,都可以让感恩之花在人们心中绽放。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友好相处。

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 篇3

暑假里,妈妈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做一个内心强大有出息的男孩》,妈妈告诉我,这本书能给我力量,我迫不及待地“啃”了起来。三百多页,我花了整整两个星期,终于看完了。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古今中外许多名人,有美国发明家爱迪生,有法国哲学家阿伯拉德,有中国古代大思想家孔子,我知道他们的成功都不是偶然的,他们坚持自己的梦想,付出了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也让我明白了,一个人不可能随随便便成功。

其中,我最佩服汉朝史学家司马迁。他从小就是一个十分懂事的男孩。尽管父亲对他要求十分严格,白天要他干活,晚上研读史书,但司马迁总能看书、干活两不误。放羊的时候能读书,砍柴的时候能读书,挑水的时候也能读书,怪不得他能无师自通。其实,这都是勤奋的功劳啊!我也要像司马迁一样勤奋,多读书,多学习,多积累,成为一个优秀的男孩。

这是一本非常适合男孩子看的书,我很喜欢,你想看吗?

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 篇4

2018-11-03最近,我看了《辉煌六十年——江淮巨变》这本书。

我觉得安徽的变化太好了!祖国在发展,安徽也在进步!从贫穷落后到繁荣,从破败到面貌焕然一新,走过了60年。

仅仅六十年,安徽人就用自己的智慧和毅力使安徽这个响亮的名字震惊了全国乃至世界,这使我们不得不为自己是安徽人而感到骄傲。

安徽正在发生变化。它的农业、工业、交通、教育、科技和它的变化。

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安徽经济的发展变化。

我记得妈妈曾告诉我:我们那时辛辛苦苦一整天,才赚得5元钱,若是在今天,给你们当零花钱都还不够呢!那时,我们一分钱都舍不得用,而你们现在一毛钱都不要了!

经济发展了,就是不一样呀!是呀!以前和现在真的大不相同。

爸爸年轻时干一天活只能挣到十来元钱,现在已经是100元钱一天了!这让我家添上了彩电和冰箱,添上了冰箱又添洗衣机,感觉比以前的大富人家还享受呢!大姨也经常对我和表姐说:

我们小时侯那个苦啊,说给你们听你们也不相信!那时,我们早上吃稀饭,中午吃玉米糊儿,晚上又吃稀饭,菜嘛,就是家里种的一些小菜,偶尔你们外公打着了一些鱼,回来后我们就一个个高兴得不得了!哪像你们现在,一餐不吃鱼肉都不行!

更重要的是,我们住在一个土屋里。夏天,没有电风扇,所以我们把床搬到门外睡觉。

虽然蚊子在发痒,但毕竟凉爽多了!听了之后我忍不住睁开眼睛。

那时的人们真够苦的呀!可是现在生活不是变好了吗!一幢幢高大的楼房拔地而起,代替了破烂、简陋的土瓦房;一条条水泥成的大路,代替了泥泞小路……人们天天吃饱喝足,连鱼肉都不想吃了!

……经济发展了,生活富裕了,这其中的变化真是说也说不完,道也道不尽啊!面对这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只有努力学***跟上时代的脚步。

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我们不应该浪费或破坏它!让我们一起建设一个美好的家园!

初中生优秀读书笔记 篇5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终一抹余挥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世人的遗憾和指责······

一次偶然的邂逅,让我看到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感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感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可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我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那里没有她能够依靠的亲人,没有她能够倾诉的知己,仅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

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感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应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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