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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读后感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

时间:2024-02-01 作者:读后感范文网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6篇。

如何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内心感悟呢?在我们阅读作品时,实际上也是我们在与作者进行灵魂的沟通。 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和思考能力的锻炼和提升的见证,您可能需要“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范文网编辑为您精心挑选,本文力求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智慧!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 篇1

1644年,约翰·弥尔顿在国会发表了一篇关于新闻自由的演讲,然后被印在一本小册子上。

关于《论出版自由》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弥尔顿一面表达他反对出版检查制度,但自己却又做了书报检察官?二是他提倡出版自由的目的是什么?

弥尔顿把人分为两类:男人和(女人,孩子)。可见,他的自由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在书中,他将民族也分为野蛮未开化的和成熟的两类。他认为人分为成熟和幼稚,而成熟的人只包括成年男子,幼稚的人包括妇女和儿童。

弥尔顿在文中提到“掌管许可制的人如果不是我们认为或他们自认为比国内任何人都可靠,更不易腐蚀,人家又如何信任他们呢?”

他还提出,“对于所有成熟的人来说,这些书籍并不是引诱或是无用之物,而是有用的药剂和炼制特效药的材料,而这些药品又都是人生不可或缺的。至于其余的人,象小孩或幼稚的人,他们没有技术来炼制这种药品原料,那就应当劝告他们自行节制。但是要用强力来限制他们,则是宗教法庭中一切许可制办不到的。

”一方面,弥尔顿在文中说,上帝赋予亚当理智,就是让他有选择的自由,因为理智就是选择。“上帝的至高天意是有理由的,他一方面命令我们节制、公正和自治,但又在我们周围大量撒下令人贪恋的东西,同时又赐给我们一个漫无限制而无法满足的心灵。”也就是说,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人们做选择,要人们理智,要人们有理智。

如果要完全限制出版,不仅要关注书籍,还要关注各种艺术形式,如**、艺术等。其实,看、听、说、演都可以说是我们写的书,和写的效果一样。

另一方面,他指出许可检察官的品质也很重要,首先每天要看大量的书籍,本事一件繁杂的工作,而且要看的书籍还是五花八门,什么类型的都有,正如弥尔顿所说,珍惜时间和学术的人都不会做这件事情,但若是有人把这当做一份工作的话,就为了薪水做事。可以预见许可检察官的品质了。

他要为幼稚的人把关,他不想让那些只是将许可检察官当做一份挣钱糊口的工作。所以,他要出面来做书报检察官。

“上天赐给我们光,不是要我们对着光注视,而是要我们利用光来发现我们还远不知道的东西。”

弥尔顿在这篇文章中提到思想的开放市场,但这不太可能实现。言论自由市场如何实现,什么不能开放?放眼现在,美国**登仍旧不能不回国,回到美国将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判决。

在当今社会,网络重新定义了守门人的定义。这就决定了人们不仅仅是单向交流的受众。

弥尔顿想要新闻自由。他认为真理和谬误应该公开辩论,这样真理才会自然出现。当然,弥尔顿的真理是指上帝的真理。他是有宗教信仰的。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 篇2

许明华2015111898

摘要:我们每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的时候,无论在任何制度下,都不可避免地会对他人利益产生影响或者损失。而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

正文:《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写于1859年。此次我选择以《论自由》作为我的主要阅览对象。

作为一个初学者,我们在追求某一个人合法目标的时候,无论在任何制度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正确的标准是它是否损害了社会的总体利益。

本书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二是人格自由;三是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而本文我则主要对第三点社会与个人自由的相互性展开论述。

‘简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公民自由所应当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思想自由,又称思想自由权。英国历史学家伯里在其名著《思想自由史》一书中称:希腊人之所以使我们永远铭感难忘,乃是因为他们最初发现了“思想自由”。

“思想自由”作为一项概念的提出则始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的革命。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要享受自由的话,就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要保全自由的话,也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 关于思想自由的概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思想自由是指人们有权思考并形成一定的意见、观点和观念。与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宗教自由、学术自由、出版自由等权利有密切的联系。

思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这是一种具有独立地位的理性解放。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视听、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思想和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

人类社会的每一步进步都离不开讨论自由。因此,人们通常把讨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作者认知’

在我看来,对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是保证科学艺术发展的首要前提。任何有这种自由的时代都必须是学术繁荣、艺术辉煌的时代。任何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都必须是思想和艺术的死亡、无知和黑暗时代。

真理只能在自由中找到。在一定的时代,一个民族在思想界占居统治地位的观点不能被视为真理观。

宪法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怀向我们宣示着,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在宪法文本中的彰显揭示出二者必然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关系。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能够为宪法所吸纳,成为一种宪法基本权利而为宪法所保护,本身已经说明其入宪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从宪法理念升华为宪法基本权利的进程,实质上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应有权利,在最高级形态上予以内化和认同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与宪法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各自的必要需求都得以满足,同时也促进了宪政的发展。

虽然思想自由不应该被控制,但现实告诉我们,控制思想并非不可能。人类的思想不能被控制,不能自由,这不是真的。第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干预或者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变相限制或者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

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可以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

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就我国法制现状而言,当前应该对一些表现公民思想的权利进行立法,尤其是十几年仍然呼之不出的新闻立法!尽快出台新闻法对于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都有着超越一部法律本身的意义。

细究“个人自由以及自由主义”

人身自由指的是我们大多数人所指的。它是一种广义的普遍人身自由。如果它更深,它将上升到精神层面。自由主义是个人自由的一种概括,也是个人自由的集中体现。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自由主义看作是自由主义的另一种表现。

自由主义对个人及其自由有着独特的看法。个人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充分的自由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在享受自己自由的同时实现自我的权利。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但他在价值上是平等的。我们所公认的一点:自由的价值是不证自明的,不需要外在的托词。

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当然,个人自由的原则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权不服从专横的外部强制,也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义务不对他人行使强制。如康德所说,“只有使每个人自由的程度未超出过可以同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和和谐共存的范围,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享受自由。

”‘结语’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 篇3

当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时,必然会受到一些观念的支配,从而建立起自己的世界观框架,通过这个框架来解释世界。阶级的观点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本文深受阶级分析刻板印象的影响)一方面,它不太喜欢阶级解释。另一方面,它确实又意义:

从弥尔顿到密尔,他们的观点具有深刻的时代烙印,反映了人类进步的趋势,为人类自由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可避免的,他们也带着时代的局限性。但他们自由的内涵是不同的。一个主张言论自由,另一个主张个性。

他们反对的也是不同的。一是防止社会制造一种压一个人个性的沉默螺旋。弥尔顿和密尔的“自由”都是有对象范围的,密尔的范围尤其狭隘。

密尔的《论自由》分为五章,包括一个拿来卖萌(……)的导论。总的来说,他的语言风格更具理论性和抽象性。“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

1、 只要一个人的行为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他/她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对社会负责;其他人也不可以干涉他/她的行为,最多可以提出建议、训诫或回避。

2、 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及他人利益时,才应该受到社会或法律的惩罚。只有在这个时候,社会才能对个人的行为有管辖权,并对个人施加力量。这是密尔定义的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力边界。

”简短来说就是在不危害到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要求绝对的个人自由。

从自由本身(以及落入哲学的不祥预感)的角度来看,绝对自由并不存在。自由是什么呢。庄子是自由的,但是也有被束缚的时候。

这并不是想把话题引到思想与肉体的关系上面。有人说(好像是国家元首)人最大的自由是理解他不是自由的。书上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不是仅,是为了资产阶级攫取利益打下理论基础。实际上,资本家的利益保护着工人的利益。这样的理论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但是其实这其中的界限真的是很微妙的。

谁又能说一定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呢?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什么样的边界才是合理的。社会主义的解决方式是国家的宏观调控。

经济危机后,资本主义开始恢复宏观调控体系。可见,绝对自由主义根本不可行。它将经历一个暴露其缺点并走向毁灭的过程。

密尔代表的是急进自由主义。但是这并不是他的过错。每个时代的进步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矫枉过正的情况。

五四的时候不也有很多很激仅消极地摆脱限制,而是对于必然的认识。也就是说,自由是一种理解和掌握客观规律,进而控制自然、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的实践能力。”这个解释与密尔的自由是很不相同的。

既然自由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认为这里的自由更多的是现实中的自由,政治、经济和社会自由而不是思想自由。什么样的幸福生活没有阶级和剥削听起来空洞和普遍。我认为应该是思想上的自由和精神上的自由。那才是我们的目的。

但密尔一开始就指出,他讨论的不是精神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

首先,他讨论了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有两种解决办法:抵抗或宪法。没有社会制度的支持,宪法确实很薄弱。

那个时期人们的社会意识还没有理解自己的自由应该能达到怎样的程度。在西方国家,人们通过对民主制度的考察,发现民主与权力不是一回事。“多数的暴虐”通过公共权威的措施起作用。

所以,找一个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限度,一定的**管辖范围一个最大限度的公民自由,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这里,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区别概念,这一点在下面的文章中也反复提到:社会的好恶。

他指出,社会好恶的一部分是风俗习惯和道德问题。社会可以劝说和劝告这样的事情,但无权干涉和阻止。为了保持社会风气,我们允许他们发生,但我们不宣传他们。最多只能表达自己的观点。所以他提出了他的原则:

社会对个人行动自由的干涉,其唯一的原始价值只能是防止对他人的侵害。否则一个人的独立性在权利上是绝对的。“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

这只适用于成年的人。

密尔自己把人类前进作为永久的利益。这个时候他提出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倾向,要把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利不适当地加以伸展吧啦吧啦….(这是为了反对正在兴起的共产主义思潮么)这篇文章的创作背景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资产阶级作为历史的一个过程的发展已经到了成熟阶段,并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

这一时期也开始兴起共产主义的思潮。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范式,相互无法兼容。目前,我们无法判断谁优于历史。让我们都承认它们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共产主义有点吸引人。以密尔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一方面要求维持上个世纪夺取的广大殖民地,另一方面要求不受限制地向外扩张,以便开辟更多的殖民地,夺取和垄断世界的原材料和市场。密尔打着“自由”的幌子,为资产阶级的利益辩护,为追求利润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同时又蛊惑了一般民众,造成一种缓和矛盾的和谐态势。

这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有些相似又有些不同。他们都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只不过一个是在刚开始,一个是在资本主义的高峰时期。因为面临的历史局势不同,我们还可以稍微草率地断定,密尔的这篇文章的进步性要稍微小一些。

但他们都是历史的产物:这样的比较并不十分科学。由于密尔的主题本来就是煽动性的,在社会生活中不方便举例,因此密尔的文章具有理论支撑的特点。

当然也有引经据典,但是相比起来更少,比出版自由来说逻辑上严密一些。由于前辈如弥尔顿这类人的不懈努力,到了密尔的年代,公民的权利已不是当年所能比较。所以从立场来看,密尔是很有底气的,用不着很多漂亮的话。

他们的重心也有差别。弥尔顿当年虽然在为“公民”争取权利和自由,但仍旧一口一个上帝,但是密尔已经完全把眼光落回了人的身上,更加注重人,注重利益。但是他们两人的自由的内容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都跳不出阶级的束缚,因此眼光也就拘禁在了一个范围里。

密尔首先分析的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他说这个时期“用刑罚来对付政治讨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是弥尔顿这样的前辈努力的结果,这里有一种继承性。为什么不能用权威来压制一个意见呢,首先,那个意见可能是正确的。

密尔提到“所谓世界,就每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所接触到的一部分”,而有些人就以为自己接触到的这一部分(包括他的生活圈子和他的信仰,有时候扩大到生活的社会阶级和整个时代),这与拟态环境有一定的类似,因为它们都体现了人类眼光的一种狭隘,不能跳出来反过来审视。由于人的知识和思想的局限性(你看他自己明明知道有时代局限性这个东西,还是走不出来。像麦克卢汉这样由未来的时代来证明其伟大和预见性的学者实在是很少。

),现在人们认为是错的,说不定未来会被证明是对的。一个真理正是要拿出来被批驳而以它的未被驳倒来证明,而不是因为不允许人们批驳而证明它的正确性。人获得聪明和智慧也是如此,不能闭目塞听,封闭可能的信息,而要倾听一切反对的话语,吸取教训,从而获得对更大的世界的认知。

密尔认为,一个事情如果不在极端的事情上有效,那就不会再任何事情上有效。这种断定是不对的。任何时间都有具体的情境。

我们虽然有一些原则来作为指导,但是一旦到“极端”,就变得很微妙了。他还提出,代替他人判定一个事情而没有听取他人自己的意见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弥尔顿巧妙地与议会周旋耍嘴皮子的时候,密尔直接数落了历史上的各种思想**,他指出现在“不把倡导新意见的人处死了……但并没有远离法律**的污点。”他提出现状就相当于一种“死无对证则其人无罪”的观点。最后就会造**们不愿意表达自己的观点。

其次,就假设一切公认意见都正确,那允许那些不同的意见表达,就会对这些正确的意见造成补充,证明,并且使真理更加鲜活生动,富有生命力;人们的理解也会更加全面。要解答未知和神秘,也必须要允许自由陈述。缺乏只有的条件下,不仅意见的根据忘了,意见本身也常常被忘掉。

对于信仰来说,如果不允许不同的意见的表达,就会让信仰逐渐公式化,或者麻木接受。也会造成认知不协调,道德最高标准和日常行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和矛盾。教义在人心中不成为一种力量。

他还提出了整体的观点,这是他的折衷主义的一种体现吧,不便否定真理,只好采取“真理只是一部分”的观点。他认为真理的各部分冲突没有镇压一部分真理可怕。

他总结了一下(早知道有总结啊啊我没什么要看那么久啊啊直接看总结不就好了累死我了啊啊):第一点,被沉默的可能是正确的观点;第二点,错误也可能含有部分真理;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第三点,即使公认的意见是全部真理,若它没遭受争议,那么接受者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丧失或减弱,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

第三章,密尔讲到了个性。他承认在不煽动的情况下的自由。“个人的自由必须约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

”他还提到“并非主要涉及他人的事情上”这个概念。这就是说,他承认社会交往和社会联系的普遍与客观,承认这些事避免不了的,尤其是在涉及商业活动的事情上。但是这个概念就很宽泛,很微妙,因为很多情况下你没有办法独对每一个情况进行区别。

密尔的观点是,作为一个人, 按照他自己的办法去运用和解释经验,他的正当的条件。为什么呢,他举出几个原因。第一点,别人可能不能正确解释它们。

第二点,别人的经验不适合于他。“习俗是为合乎习俗的情况和合乎习俗的性格而造成的,而他的情况或性格也许不合乎习俗。”第三点, 如果他是仅仅因系习俗而遵从习俗,就会限制他自身的禀赋发展。

用他的话来说,“现在威胁着人性的危险并不是个人的冲动和择取失于过多,而是失于不足。”他甚至觉得,只要人性能够发展,**也是可以容忍的。和当时的情况不同的是,现在新**条件下的社会,人们并不是因为压迫而趋于相同,泯灭个性;反倒是因为大家太缺乏一致的东西,在越来越蔓延的铺天盖地的媒介浸淫之下,人人都受到比较相似的媒介结构的影响,人们甘于被麻醉,就是“失于过多”。

密尔指出进步的源泉是自由。这里他把中国拿来举例子。中国曾有过辉煌的历史,但是从某一个时间开始,中国开始静止,在**的制度之下,人失去了自由和个性,被束缚在越来越变异扭曲的一种文化之下,因此中国现在已经是很落后了。

第四章弥尔顿讨论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社会生活当属社会,需要符合社会规范;但是个人生活就需要个性了。密尔指出,我们可以不喜欢一个人,但是没有权利去**他。

这里就有一个程度的概念。一个人与社会通常所说的规范不符合,那么是什么程度的不符合呢?如果他没有侵害他人,那他有各种行为的自由,即使做出什么令人不快的事情。

因为密尔要追求的是所谓“人类自由(不管这种自由的实质在他那里是什么)”,为了这样的巨大自由和人类进步,就应该在他人没有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容忍他。

密尔提出,没有任何群体会有权利去强使另一个群体文明化。但是这恰好与他的目的相悖。他在后文提出**不应该阻止的一些事情,其中包括向中国输出鸦片。

这危害后果是我们都知道的。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正好映证了他作为一个追求利益的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

第五章他提出了他的原则的实用性可用性。他提出两个原则,一个是人只要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就不用受惩罚;一个是一旦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就要负责交代并接受惩罚。

他的目的就是自由**,因此他也在文中提到了有关自由**的教义。他认为一些干涉**的问题如梅恩省禁酒法、禁止对中国输入鸦片、禁止**毒药在本质上就是自由问题,原因竟然是可笑的侵犯了“购买者的自由”。他还认为,如果直接结出的恶果完全只落到本人身上,就不应该惩罚。

他赞同间接税,反对不要自由的自由。他还认为在一些**的方面,应该由个人来办,而不是**。他说:

“不必要地增加**的权力,会有很大的祸患。”他这是在反对国家集权,反对共产主义对于社会的构想。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 篇4

《论自由》的自由主义思想

今天,我想来谈谈十九世纪哲学家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从中汲取到的关于自由主义思想的精神。

密尔在书一开始的引论中就写到关于自由的涵义,密尔所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主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密尔追溯到西方古代史中自由的表现形态,他说“那时所谓自由,是指对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他认为那时的统治者以对付外来入侵敌人的同样手段来对付自己的臣民,而人们所争取的自由总是在与统治阶级的抗争中期望实现的,而愿望总是难以达成,民众所渴求的自由也只停留在对现有统治者的统治权的认同下,没有超越这一前提。

当人类文明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统治权力与被统治者不再是对抗的状态,即“统治者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与意志”。民众和国家的意志统一,这被当时的大多数人认为是人类文明和制度的“成功”,而密尔认为这种成功会把失败所会掩盖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出现“多数的暴虐”。他认为“多数的暴虐”更为可怕,因为当社会是暴君时,他不仅通过**的措施表现出来,而是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奴役到灵魂本身”。

面对这一种情况,密尔提出“关于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遭侵蚀”,这对于获致人类事务的良好情况,正同防御政治**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显然,关于个人自由,即个人的行为不影收到限制而不影响他人。自由主义把人的价值放在首位,重视社会中个人自由的最大化和社会权威对个人自由的最小干预。密尔说“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

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力上则是绝对的”。简言之,就是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

关于自由的界限,密尔强调“规则性自由”。这里还有一个“自然的自由”也称“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原始人所遵从的丛林法则,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封建制中皇帝拥有绝对自由,凌驾在一切制度和法律之上,这种自由无法称之为真正的自由,这样的自由只会带来**、**。而所谓“规则性自由”要求人的行为首先必须符合规则,在一定规则下的自由才能是平等的,人人共享的。

同时,当个人的行为危及他人利益时,个人必须接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只有在这个时候,社会才能对个人的行为有管辖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力量。

在这里我想说说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毫无疑问,自由是民主的基础。《民主的细节》中写道美国人民的抗争活动使得他们的民主平等不断推进,“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自由是平等之母;正是由于斗争的‘自由’使得‘平等’的成果变的可能”。

曾任中共领导人的***在关于中国民主推进过程曾拿香港举例,港英**时期,政治制度虽然不是民主的,但民众有批评**的自由,保障言论自由和出版结社的自由。因此民众有了充分的自由才是公平制度的保障。

人身自由的领域包括:一是意识的内化、良心的自由、思想感情的自由、意见感情的自由、言论发表的自由;二是利益和利义的自由;三是个人之间的结社自由。对比现代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物质自由和免除恐惧的自由),密尔所提出的自由更趋近于个人在思想行为上的自由,这当然与密尔所处的阶层有关。

就自由领域而言,几乎所有现代国家**至少都正式认同他,这表明这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而不是资本主义的独特事物。

密尔重视思想自由对人类和社会的意义。主张思想自由是认识事物本质和追求真理的需要。“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我们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即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是一个罪恶”。

这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真理和谬误。我们不能确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即使我们确定,也可能是错的。因此,我们应该包容各种意见,甚至相反。我想拿《民主的细节》作者刘瑜所举的例子为例,美国参众两院在是否提高最低工资法案中,民主党坚决支持,而共和党则持反对意见,人们不禁会问提高最低工资法不是一件利国利民保护弱势群体的大好事吗,共和党人怎么会不顾选民而反对呢?事实上,最低工资水平和失业率之间是正比例的。例如,当一个企业主雇佣七个人时,**他被要求将工资从五元提高到七元,而且为了降低成本,企业主可能会裁掉两个雇员。

这样一来,所谓的提高最低工资法似乎对保护弱势群体是合理的,其实可能只是伤害了他们。因此,事物的复杂性要求我们相互倾听,思想自由尤为重要。密尔强调了自由讨论的重要性。真理争论得越多,真理就越清楚。任何意见只有经得起反复的批评,才能被人们所接受,不能被错误的主张所迷惑。

密尔从四个方面加以总结:第一,若有意见被迫缄默下去,而这个意见是对的,却是我们的专断导致了真理被压制;第二,即使被缄默的意见是错误的,那它也包含着部分真理;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是全部真理,若不遭讨论,那么接受的大多数也并不是从理性的基础上完全认同它的;第四,教义本身也会有失去教化人作用的危险,因为教义已经变成了教条的东西,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阻挡人们无追寻它信念源泉并从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的趋步。

密尔在人身自由方面更加强调人格,这是思想自由发展的必然结果。人格不仅是个人幸福的源泉,也是社会进步的因素之一。“一个社会中的怪癖性的数量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才异秉、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的特立独行至少表明了这个时代的主要危险。

”“现在遍世界中事物的一般趋势是把平凡性造**类间占上风的势力。”根据密尔所言,这正是个人自由被压制的原因造成的。“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

”关于社会入侵私人生活的严重性,个人不再仅仅是个人自己,俨然成为了社会或国家机器的一个零件。更为现实的是,社会通过**道德制高点来绑架个人,总是以大多数人的意志来埋没少数人的声音,而那大多数往往只是最积极的那些人,人云亦云的堆积就成为了无形的杀人利器,在信息发达的今天更加突出。

人的个性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社会权威的必要。一定的社会权威是个人自由的保障,过度的社会权威则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因此,他所要探讨的是社会存在条件下社会对个人权威的驱动的限度和个人存在的保障,这涉及到前面讨论个人自由时有机体对个人干预的限度。密尔需要再次关注这些原因。

正如托克维尔分析美国的民主制时说:“民主把一个人永远的抛给他自己,最终将他完全禁锢在内心的孤独里。”我觉得,对于自由而言这句话同样适用,当个人自由充分的时候,自己对自己负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人的价值,但同时也给不少人沉沦和堕落的理由与选择。

每个人都可以依靠自己成为最真实的自己。我认为这就是自由主义的精神。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 篇5

自由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从古至今,无数的人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试图为它找到理论依据。

有的思想家从“人之本性”的角度论述它。塔西佗说,“追求自由是人至高无尚的心向”;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

有的思想家从“天赋人权”的角度论述它。韦伯斯特说,“上帝只將自由赐给热爱自由的、並随时准备保卫它的人”;塞万提斯说,“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的幸福之一”;卢梭也说,“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还有的思想家,看到了个人自由不是孤立的,是与其他人的自由联系在一起的,开始思考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社会自由的关系,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就说过:“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孟德斯鸠则是从法律的角度论述自由:“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法国国民公会宣言》中也提到,“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

这些讨论往往充满了情感上的震撼,但缺乏理论上的说服力。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为什么是个好东西?

一个社会为什么要使它的成员保持自由?一直以来,很少有人对这样的问题进行过系统的思考。

对这些问题给出让人满意答案的,是19世纪英国思想家密尔的《论自由》。密尔在书中论述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人格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制和个人不受**干涉的自由,可以说为自由主义的新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虽然时代已经变了,但这些问题仍然存在于书中,并将在未来继续存在,密尔关于自由的论述和结论对于今天被各种社会组织束缚的人们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这种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自由。在密尔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个人争取自由的历史。

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

因此,爱国者的目的是界定统治者对群体行使权力的一些限制,这种限制就是他们所说的自由。” 当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统治者(国家或**)和被统治者(个人)在本质上不存在对立状态,因为统治者的权威建立在被统治者中的大多数的民主选举的、授权的基础上,作为被统治者的人们总以为统治者是在按自己的意志办事、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这种状况却令密尔十分担忧,因为它产生侵犯个人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

社会本身作为整体而凌驾于它的个别个人时,其危害比国家权力造成的危害还大,因为“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渗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因此,为了防止社会暴虐,就要找出社会合理干预个人的限度,正确处理个人自由和社会权威的关系。因此,自由的实质就是群己权界的划分。

在经过功利地分析和平衡后,密尔找到了划分群己权界的两条原则,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

”的确,人与动物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人拥有一个能思、善思的大脑。真理只有经过反复辩论,才能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增添新的因素,真正与时俱进,真正造福人类。总而言之,思想自由是所有自由问题中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

一、自由与集体

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更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

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

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小**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时最好,大**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和永久的源泉是自由,因为一旦有了自由,就会有和个人一样多的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二,自由与思想的禁区

在密尔看来,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思想自由可以发展人的个性,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如果我们用一种外在的标准(教条)或通过权威的力量来限制或压制人们的意见,就会阻碍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另外,思想自由还是追求真理的需要。

当然,最大限度地提倡思想自由,并不意味着公众可以说自己想说什么、想怎么说。我们必须为公众的自由设置障碍,即不允许他打着思想自由的幌子恶意攻击他人和社会。这些比较极端的行为我们是比较容易发现的。

在中国,我们的**总是人为地设立一些思为的禁区。然而,他们所限制的区域,正是社会最敏感、最关键的领域。他们总是在这些最重要的问题上提前提出一套自己的理论,给予最高的评价。他们的理论似乎是最完美的。与此同时,他们决不允许任何人在探讨这些问题是越雷池一步,即不能脱离他们已经制定的理论;抑或是说在其他人大体上要和他们一致、不能和他们唱反调。

如果有谁公然地挑战他们的“权威理论“,他们一定会借社会的强力无情地对这个”反动“的理论进行批判,甚至在极端的时刻还会对持有这种观点的思考者给予残酷的人身攻击。最后,公众在他们的欺骗下更容易相信官方的正统理论。因为在一些主要的思维领域,**们总是只允许那些已经被他们确认和保护的理论。

公众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他们只能永远相信官方的话。是啊!如果不相信“官方哲学”,他们又能相信什么呢?

但是官方的理论是否像他们所宣称的那样完美?当局真的把人民放在心上,为人民做一切事情吗?他们给公众灌输的理论就都真的是真理吗?

但不难发现,他们的理论不那么完善,行为也不那么实际。因为如果他们什么都不怕,为什么总是害怕一些社会思想的先驱者去评论他们的执政理论呢?即使官方的理论最完美、也有不足之处:

先行者们的思想再龌龊,也总有闪光点。所以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最好的结果是二者思想的结合,是二者的妥协与合作。只有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中,我们才能真正把握真理,真正更好地造福社会。

但这纯粹是一个奢望。诚然,真相越多,辩方就越清楚,但这是一个如此简单的真相,我们对此视而不见。

三,自由的现实意义

人类的自由,也就是人类个性充分发挥的自由。密尔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力已经臻于成熟,就可以而且应该能够按照他自己的方法去认识去解释经验,这是他的特权,也是他的正当条件,所以人类的官能在对于他人的经验问题上即便是正确的经验也要充分地选择消化吸收,不然,便只会减弱而不会增强它的理性功能。人性在人身上的表现不仅在于人做了什么事,主要之点还在于做这件事的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事情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做, 而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情则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以及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人性的构成是多层次与多方面的。

人类社会曾经与过多的自动性与个人性进行过斗争,然而“现在威胁人性的危险不是个人的冲动和择取失于过多,而是失于不足”,当时社会里面,“趣味上的独特性,行为上的怪僻性是和犯罪一样要竭力避免的”,当时的社会情形由此可见一斑,人性要生动而富于活力,必须要使其内部各因素得到充分发展,“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与利益允许的限度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

最早的理论家所强调的自由的价值是帮助我们提高知识,获得真理。它表明,当我们能够自由地认识一切事物,自由地表达我们对一切事物的认识时,真理就会在反对谬误的斗争中自动出现,并以群众的理性来区分。这也说明,要作出正确合理的决策,就要听取各种信息和意见,特别是对方的意见。而且,要把自己的判断置于公众的质疑和质疑之下,不断地锤炼和修正。

密尔的《论自由》对西方甚至全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密尔强调,个人自由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强大的国家权力和社会力量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却很难看到脆弱的个人自由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在社会作用越来越大的今天,我们千万别丢了自我。

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 篇6

《论自由》是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密尔所写的最有名的政治学著作。该书共分五章,以公民自由为中心,从多个方面阐述了自由。第一章主要界定了该书所要**的自由是指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第二章论述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三章主要阐述了人格的自由发展,这是人类幸福的首要因素;第四章论述了社会控制对个人自由的限度;第五章重申两条基本原则。

第一章引论——所谓自由

密尔认为,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是一场古老的斗争。当时,自由是对政治统治者**的防御。人们一致认为统治者必须对他统治的人民怀有敌意。

随着时代的发展,统治者不再必然反对人民,而是人民的代表。但是,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所以在此我们要讨论的自由是指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密尔在文中明确的指出“本文的目的是要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

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任何人的行为,只要没有干涉到别人的利益,他就无需对社会负责,别人也没有干涉他的权力。

他的独立在权利上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心,个人是至高无上的君主。

第一章主要阐明该书要讨论的自由,与以往的意志自由不同,该书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是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因此,该书必然涉及个人自由与社会约束、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密尔一再强调思想和讨论自由的重要性。人们认为,人应该自由地形成意见,自由地表达意见,否则就会破坏人的理性和美德。不能因为某种意见所持的人少就剥夺那人发表意见的自由。

“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立刻就想起来伏尔泰的另一句类似的话:”虽然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应该算是英雄所见略同吧!我们有权利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但我们没有权利剥夺别人发表意见的自由,就像密尔所说的,哪怕全人类的意见一致相同除了一个人之外,我们也没有权利不让那一个人发表他自己的观点看法。看到这一点,我深感思想和言论自由的真正精神并没有在中国扎根,中国也没有自由的传统。

中国传统是封建的、保守的、权威的。就说现今,我们的官方设了多少思想禁区啊,即使是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网络社会,只要有不符合所谓社会主义的言论一律被和谐掉。然而,正是这些禁区引起了人们的不满。

如果**能公开讲话,把真相摆在人民面前,人民就不一定能理解**。**这是对人民的不信任,是对人民思想和言论自由的严重侵犯。如果**真的是代表着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了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那又何必设置言论禁区,自由言论必定是向着**啊。

接着,密尔在两种情况下论证了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重要性。一是人们试图用权威压制的观点可能是真的,想压制的人否认其真实性。

那些想压制他们的人没有权利决定问题,而不是所有人,并将其他人排除在判断数据之外。他们犯了不可能错误性。后文举了牛顿的例子、苏格拉底的例子、加尔瓦雷的例子,这几个例子都说明了:

一个意见只要是真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况有利,幸得逃过**,直至它头角崭露,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所以不应该压制任何言论自由,也许有些人的有些观点在这个时代不被人们所接受,但并不意味着它就是错误的,只要是真理,以后还是会有人不断提出来。我们压制一种我们认为是错误的观点,这可能是我们尚未发现的真相。

第二种情形:即使任何公认意见都是真确的,但是若不对那些意见的真确性进行自由和公开的讨论而迳加以主张,这样又有什么价值呢?密尔以宗教的传播为例。

信徒们对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的教义都十分熟悉,并且很相信。但是若去考察他们的行为却并非真参照那些法则来行事。这就是说“教义在普通的信徒那里是没有扎根的,在他们心中并不成为一种力量,他们只是对于那些教义的声音有着一种习惯性的敬意,却没有由字句伸展到所指事物的感受,能够迫使心灵把那些事物吸收进去,并使得它们符合于公式。

总之,一到涉及行为的时候,他们就东找甲先生,西找乙先生,来指导他们要服从**到什么程度了。”我觉得这一段论证写得太好了,不但写出了宗教信徒真实的信仰状况,更是写出了当代中国人对于自由民主的信仰。只要一说到自由、民主,中国人就觉得那是个好东西,我们应该要追求,于是我们从心底对他产生了一种习惯性的敬意。

但是,再看看我们的行为。在投票选举时,我们并不珍惜我们的选举权,我们的行为中没有透露出我们的自由民主精神,我们还是屈从与权威之下,带着对权威的畏惧之心把票投给了我们并不怎么喜欢的权威。即使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我们只是压在自己心里,若要说到反抗那是万万不行的。

这就是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精神!

本章从四个方面论述了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重要性。首先,被压制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犯了不可能的错误。第二,即使被压迫的意见是错误的,它也包含了一些真理;既然如此,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即所谓真理越辩越明。

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象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第四,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思想和言论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由,密尔在他那个时代就对此进行了如此深刻的论述,可是在现在的中国人心中,至今没能真正扎下自由的种子。自由精神要真正扎根中国人民心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章个性自由

密尔认为“在并非根本涉及他人的事情上,个性应该张扬,这是可取的。”“个性的自由发展是幸福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主张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反对社会习俗的**。对于这一点我也是非常赞同的。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更不用说两个完全相同的人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个性特征。如果社会要求每个人都要始终如一,那就违背了人性。进入21世纪,年轻人都追求个性,但来自长辈和社会的压力很大。

他们不能接受年轻人个性的张扬。他们受不了年轻人特立独行的作风。当然,也不能全怪长辈。他们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时代,他们的教育是保持谦卑和低调。中国的传统社会对他们的要求也是保持一致,谁要是与众不同,谁就是众矢之的。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年轻人追求个人自由需要很大的勇气,但难道我们不做一件事是因为很难做到吗?当然不是。年轻人的活力和叛逆是我们追求个人自由的动力。阻力越大,我们就越应该这样做。自由永远是我们的追求。

“凡是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属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除需要一个人猿般的模仿力外便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 但是作为一个人,他的相对价值该怎样体现呢?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中自由呼吸。

天才比任何人都有个性,比任何人都不能适应所谓的社会模式。要成为天才,就不能受社会规则的约束。如果他们不敢因为害怕违***规则而采取行动,那么社会就不会因为天才而改善。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不一样,这才是最能吸引双方注意的事情,使他们既注意到自己这一型的不完善,又注意到他人那一型的优越性,或者还注意到集合二者之优点而产生比二者都好的事物这才是完美。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多姿多彩,不断进步。

我们不要忘了,没有一件事不是由某一个人第一个做出来的;我们也应该记住,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独创性的成果;既然如此,那么就请大家都以足够的谦虚来相信,这里还剩有一些事情要由首创性去完成;还请大家也以足够的谦虚来告诉自己,自己愈少意识到缺乏首创性就愈多需要首创性,至少我们不应该阻碍别人个性的自由发展。

此外,个性的自由发展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之一。“正当说来,世界的大部分没有历史,因为习俗**是十足的。整个东方的情况就是这样。

在那里,一切事情都最后取断于习俗;所谓公正的、对的,意思就是说符合于习俗。”密尔以中国为例,进行了分析。他说:

那些国族(中国)必定是一度有过首创性的;他们也不是一出场就在一片富庶而有文化、又精于多种生活艺术的国土上,所有这一切乃是他们自己做出来的,而在当时也就成为世界上最伟大和最有势力的国族。他们现在却成了什么呢?他们现在是其他民族的臣民或受养人。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已经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即在使一族人民成为大家都一样、叫大家都用同一格言同一规律来管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又是什么东西保住欧洲至今没有步入这个命运呢?

这是他们性格和成长过程中的显著差异。个人之间,阶级之间,国族之间,都是彼此极不相象:他们闯出了各式各样的多种蹊径,条条通向某种有价值的东西。

通过东西方的比较,密尔阐述了个人自由对于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重要性。虽然今天的中国有所发展了,但是,我们追求个性自由却还是阻力重重,千篇一律的中国人将怎样在世界大舞台上赢得观众?

第四章社会限制与个人自由

密尔认为,既然每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他就应该对社会负责;每人既然事实上都生活在社会中,每人对于其余的人也就必得遵守某种行为准绳,这是必不可少的。为了保护社会或其成员不受损害和阻碍,每个人都必须工作和牺牲。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孤立的存在;因此,在追求个人自由的过程中,不应损害社会的集体利益。

例如,在路上设置红绿灯。作为个人,我有自由想什么时候过马路就什么时候过马路,但是马路是公共设施,你要过马路,汽车也要过了马路,不能因为你要过马路就妨碍汽车过马路的权力,反之当然也不行。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制定一条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这就是社会对个人的限制,当然也是最有效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个人只有接受了这个社会限制,社会才能正常运行。

这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社会限制与个人自由并不冲突。建立社会约束,更好地保障个人自由。

在本节中,密尔讨论了一夫多妻制的例子,我认为这很令人感动。在中国古代,一夫多妻制是很正常的,但在现代人看来,在这一制度下,妇女受到压迫,不自由。但是密尔认为这种关系也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婚姻制度下的关系一样,是有关可能为它所苦的女人一方面的自愿的事;那就是说,世人既教导女人把结婚看作一件必要的事,那便不难理解许多女人就会宁愿为诸妻之一,聊胜于不得为妻。

我觉得密尔的这个观点是很独特的,一般人都是从现代人的眼**这个问题,认为妇女是很不幸的,密尔却是从那个时代的妇女的角度看这个问题的,为诸妻之一胜于不得为妻。在这里我学到了一种看问题的不一样的视角,不同的人对于自己的自由有不同的看法,这不禁让我想到那些打着“为捍卫自由”幌子的国际强权主义者,他根本不理解别人对于自由的定义,又有什么借口为捍卫别人的自由而战呢?

第五章本文教义的应用

第五章重申两条基本原则:

1、 只要个人行为不涉及他人利益,个人对社会不负责任,也不允许他人干涉;

2、 个人的行为损害他人利益的,应当对社会负责,承担社会或者法律的处罚。

关于自由**密尔认为要做到价廉而物美,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让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完全自由,而以购买者可以随意到处选购的同等自由作为对他们的唯一制约,这就是所谓自由**的教义。对**的限制以及对以**为目的的生产的限制诚然都是拘束,象梅恩省禁酒法、禁止对中国输入鸦片、禁止**毒药,都是对自由**的制约。对此我就不禁想到,象鸦片、毒品这一类的商品,如果不禁止,那就是置人们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可以说是破坏了人们的生存权,生存和自由那个更重要呢?

我觉得**有义务保护他的人民免于受到生命安全的威胁,所以禁止鸦片、毒品之类的商品是有必要的,不能算是对违反了**自由原则。密尔想到了这个问题,然后他开始对此进行投票。他认为这是所谓警察职能的恰当限度的问题,也就是要问,为防止犯罪或事故可以侵犯自由到什么程度而不失为合法。

假如毒药的购买或使用是除为犯**罪行外便无其他目的,那么禁止它的制造和销售就是合法的。可是,人们之需要毒药还可以不仅为了无辜的目的而且为了有用的目的,而限制则不能施加于那方面的情事而无碍于这方面的情事。所以说即使是毒品也要分不同情况看问题,毒品也可以是药品,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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